2015年10月9日 星期五

注意交通安全及相關法治觀念

日前臺鐵花東線軌道遭2名國中生放置水泥塊及石頭,嚴重危害行車及乘客安全,凸顯青少年缺乏危險意識案,請大家注意交通安全及相關法治觀念......

(一)不可在鐵路軌道或有關設備上堆積、放置或拋擲物品。

(二)不可對行駛中之鐵路列車投擲或發射物品。

(三)行人、車輛不得在鐵路路線、橋樑、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通行。

(四)行人必須跨越鐵路路線時,應暫停、看、聽,注意兩方確無來車,始得通過。但鐵路電化區間,除天橋、地下道及平交道外,不得跨越。

(五)鐵路路線邊坡內及距軌道中心五公尺以內,嚴禁放牧牲畜。

 對於違反上述之規定,除處以罰鍰外,對於可能危害行車安全者,將會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